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3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北京市纪委先后印发通知,就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全校各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要坚持“五个必须”,绝不搞“七个有之”的行为。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制作、赠送任何形式的台历、挂历、日历。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强化日常管理监督,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纪委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不收敛不知止的,要不留情面、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基层单位要严肃追究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形成有力震慑。
  节日期间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68918076,举报信箱:
jwjc311@bit.edu.cn

                  中共北京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