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元旦、春节将至,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
  节日期间,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严禁用公款购买、制作、赠送台历、挂历、日历。
  纪委办公室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节日期间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68918076,举报信箱:jwjc311@bit.edu.cn
中共北京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