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国庆节、中秋节临近之际,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就两节期间的纪律要求重申如下: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各基层单位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根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坚决遵守“八个严禁”。广大党员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

纪委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问责追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节日期间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68918076,举报信箱:jwjc311@bit.edu.cn 。

 

              中共北京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21日